記者/蘇彩娥 南投報導
中彰投地區的車主請注意! 中彰投地區6萬多輛汽車燃料費逾期繳納,將面臨罰鍰處分書,臺中區監理所在5月26日寄出違反公路法的處分書,要求車主在6月底前完成繳納,以避免逾期被移送強制執行。
臺中區監理所所長楊聰賢表示,每年7月開始徵收自用汽車和機車的燃料費。如果逾期未繳納,催繳後仍未繳納的車主將根據公路法第75條規定,被處以300元至3,000元不等的罰鍰。同時,其車輛的異動手續或換發牌照也將被停止辦理,並且根據法律進行強制執行。車主收到處分書後,可在6月30日前利用行動支付平台繳納逾期罰鍰,或親自前往金融機構、郵局、便利超商(統一、全家、萊爾富、來來OK)或各區監理所(站)進行繳納。
為方便車主繳納汽車燃料費,臺中區監理所已在官網上提供了汽燃費約定扣款的線上申辦服務。楊聰賢所長鼓勵車主踴躍使用這一服務。在未來的徵收期限最後一天,系統將自動從約定帳戶中扣除汽燃費,並在扣款前後通過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車主,以避免因遺忘繳費而受罰,同時也減少了紙本繳款書送達的困擾。
中彰投地區的車主應留意收到的處分書,並在指定期限內完成繳納,以免面臨罰鍰處罰和車輛相關手續的限制。如有疑問或需要進一步資訊,可與臺中區監理所聯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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